搬家免遺失 業者建議編號並找人照看
從事租屋和搬家事務的崔媽媽基金會曾接獲許多消費者搬完家,數日後才發現某項物品不翼而飛、再也尋不著的諮詢,但這種懊惱事是可以避免的。基金會說,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將物品裝箱後編號,並簡易註明內容物;同時再請家人或友人在搬家當天協助照看數量、有無遺漏及搬到新居後定位等訊息,自然能大幅減少物品遺失找不到的窘困。
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告訴中央社記者,搬家前與搬家公司簽契約時,最好註明所有裝箱數將於搬家當天現場清點,再補記載於契約上;同時消費者應在現場清點搬運物品是否已全數搬上車,在搬運過程中,友人或家人一定要留心照看自車上卸下放置於旁的物品,以免物品遭竊。
同時消費者最好逐一認定編號,確認所有搬運物品都已從車上卸下,並看清搬運車廂內淨空,以免有物品遺漏在車上。
呂秉怡說,萬一不幸發生找不到物品時,消費者應儘快與搬家公司聯絡,並請求對方協助尋找遺失物品,同時建議消費者再回舊居檢查一次;若仍找不到所遺失物品,消費者可再與搬家公司確定協尋進度後報警處理。
若是消費者後續已尋獲相關遺失物品,應即時電話告知搬家公司,讓協尋作業圓滿結束。
中央社【記者凃盈如/台北報導】2018年04月09日 上午08:35